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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的连帽外套,手里也拿了一个,淡蓝色的灯光照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,带着黑色镜框都有些变色,看上去整张脸都很柔和。
在演唱会的主角出来后,全场的欢呼几乎冲破体育馆,震耳欲聋,可简筝却只盯着沈诩。
沈诩用荧光笔很轻地敲了下他的脑袋,“看我做什么?”
简筝如实说:“你帅啊。”
沈诩低声笑,简筝却红了脸,转头挥着荧光棒跟着大部队唱歌了。
演唱会进行到一半,自然有跟歌迷互动环节,不过这种好事没有轮到简筝头上,他拿着手机跟沈诩合照,顺便发了条朋友圈,配字是:
【爱你】
简筝几乎跟着嚎了整场,郝梦唱她的成名作时,摄影机扫到沈诩的脸,简筝一开始没发现,听着粉丝的尖叫才看向正对着他们的大荧幕。
心脏是成倍速跳动的,沈诩的脸在屏幕上很轻地勾着唇笑,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,眼镜也没有遮挡住他的相貌,反而顶着舞美的莹白的灯光产生一种清冷感。
“沈诩!”
简筝拍着他兴奋地喊:“你要上电视啦!
好帅啊!”
他们两个挨得太近,自然也拍到了简筝,在整首歌的高潮部分,伴随着漫天降落的彩带跟郝梦清透的嗓音,沈诩捏着他的下巴,转过头去跟他接吻。
荧光棒遮不住任何东西,鼎沸的叫喊声几乎让简筝耳鸣,却能够清晰得听见心跳声,像北州雨季里躁动的雷声。
简筝想说我爱你来着,但湿热的吻让他脑子一片空白,掌心里全是粘腻的汗。
有点丢脸,他应该表现得好一点才对,不过这不重要,简筝想,还有下次,下下次,沈诩会陪着他每一次。
作者有话说:
【完结】
写了一个月,当时开这篇是心血来潮,然后就写了,说是这周完结的,更新比较勤快,明天正好七月一,完结章就不拖了,六月结束掉
刚好认识了些新朋友
很开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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